复混肥料(硫酸钾型)产品为何在包装容器上不得标明“含氯”或“含CI”?" alt="复混肥料(硫酸钾型)产品为何在包装容器上不得标明“含氯”或“含CI”?">
复混肥料(硫酸钾型)产品为何在包装容器上不得标明“含氯”或“含CI”?" alt="复混肥料(硫酸钾型)产品为何在包装容器上不得标明“含氯”或“含CI”?"> 复混肥料(
硫酸钾型)产品是用
硫酸钾生产
复混肥料的,其产品中没有用
氯化钾为原料,因而该产品中也不含“氯离子”或含量很低。农民购买
复混肥料(
硫酸钾型)产品,主要是用于喜硫忌氯的经济作物,如果树、烟草、糖料和油料等作物,过量的氯离子对作物产生副作用,影响其产品品质。对经济作物,宜选用
复混肥料(
硫酸钾型)
肥料。
2005年7月21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以国标委农轻函(2005]41号文,对GB15063-2001
复混肥料(
复合肥料)国家标准进行了修改,其内容是,对标称
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的
复混肥料(
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上,不得标明“含CI”或“含氯”。国家标准对生产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对产品名称的标识必须规范,不得将普通
复混肥料标识为
复混肥料(
硫酸钾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