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蔗的质量要求分为外观上的收获规格标准和内在的质量标准。从我国三大蔗区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自然条件不同,甘蔗成熟状态和所含蔗糖分都有明显差异,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制订统一的内在质量标准。但对外观的收获规格标准,则各省(自治区)的要求是基本一样的。
1、甘蔗收获规格标准
①基部应尽量低砍,但以不带老蔗头,蔗根应修削干净,不带有泥土及其他杂物。
②梢部应砍至见白(即见蔗肉),应从蔗叶"三叉口"处向下砍至30厘米处,梢部节段不得带有叶鞘和蔗叶。
③后期分蘖(秋笋)应有60厘米以上的蔗肉的才能作为原料蔗,一切因病虫、风折干枯死亡的蔗茎和发酵腐烂的蔗茎都不能作原料蔗入厂。
2、甘蔗内在质量标准
作为制糖工业原料的甘蔗,它的内在质量标准是指蔗茎所含的有机物成分对制糖工业是否有利,它包括初压汁(或田间钻汁)锤度、甘蔗蔗糖分、甘蔗纤维分、混合汁重力纯度等几项。其中以甘蔗蔗糖分这一指标最为重要,是考核原料蔗质量标准的最主要依据。这里介绍的是国家标准局还未编制全国各省的甘蔗质量标准前所习惯使用的质量标准,以华南蔗区为例,如甘蔗蔗糖分(%)可划分为6个级别,14.00以上为质量一级,13.01~14.00为二级,12.01~13.00为三级,11.01~12.00为四级,10.01~11.00为五级,10.00以下为六级。如果在甘蔗收购政策上实行"按质论价",就要制订更细致的甘蔗质量标准作为计价的依据,还须逐个省(或逐个地区、县、市)制订不同的甘蔗质量标准。这就应由各省(自治区)标准局会同省(自治区)内的轻工部门和农业等部门共同制订、实施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