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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8 01:19 作者:李先生
根据《种子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种子经营者协商。要求种子经营者予以赔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这是既省事又省时的最好解决方法;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可以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要求种子管理部门出面调解。对于一般损失额较小的质量纠纷,这种解决办法最有效;向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认为存在种子质量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且按有关规定缴纳检验费用;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应该先到种子检验机构申请办理鉴定手续,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凭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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