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人们在了解天然植物激素的结构和作用机制后,通过人工合成与植物激素具有类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在农业生产上使用,有效调节作物的生育过程,达到稳产增产、改善品质、增强作物抗逆性等目的。按照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体健康一般不会产生危害。如果使用上出现不规范,可能会使作物过快增长,或者使生长受到抑制,甚至死亡。对农产品的品质会有一定影响,并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例如可以延长马铃薯、大蒜、洋葱贮藏期的青鲜素(抑制发芽)具有致癌作用。我国法律禁止销售、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我们在使用调节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注意事项
1.用量要适宜,不能随意加大用量。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与植物激素具有相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不能过量使用。一般每亩用量只需几克或几毫升。有的农户总怕用量少了没有效果,随意加大用量或使用浓度,这样做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严重的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整株死亡。
2.不能随意混用。很多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为图省事,常将其随意与
化肥、
杀虫剂、
杀菌剂等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与
化肥、
农药等物质能否混用,必须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经过试验后才能确定,否则不仅达不到促进生长或保花保果、补充
肥料的作用,反而会因混合不当出现药害。比如:
乙烯利药液通常呈酸性,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胺鲜酯遇碱易分解,不能与碱性
农药、
化肥混用[2]
3.使用方法要得当。有的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前,常常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直接兑水使用。是否能直接兑水一定要看清楚,因为有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若不事先配制成母液后再配制成需要的浓度,药剂很难混匀,会影响使用效果。因此,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稀释。
4.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
肥料施用。生长调节剂不是植物营养物质,只能起调控生长的作用,不能代替
肥料使用,在水肥条件不充足的情况下,喷施过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反而有害。因此,在发现植物生长不良时,首先要加强施肥浇水等管理,在此基础上使用生长调节剂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5.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
农药类产品,产品包装必须有正规”
农药三证“,标示带为黄色。
6.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对人、畜及引用水安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