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 alt="出口人参禁用农药">
农药" alt="出口人参禁用农药"> 对于出口的产品,要充分了解出口贸易地区关于
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不施用其禁限用品种2004年1月1日起,欧盟已正式禁止含有化学活性物质的320种
农药在境内销售,其中涉及我国正在生产、使用及销售的
农药有62个品种。由于这些
农药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水果、茶叶、蔬菜、谷物等生产中。因此,使用这些
农药的农产品在出口欧盟时,就可能被退货或销毁。这些
农药品种包括:杀虫
杀螨剂30种,
除草剂20种,
杀菌剂9种,植物生长调节剂3种,
杀螺剂1种。
杀虫杀螨剂:杀螟丹、
甲氰菊酯、乙硫磷、胺菊酯、苏云金杆菌 8-内毒素、氯唑磷(米乐尔)、氧化乐果、
丙溴磷、
三唑磷、甲拌磷、喹硫磷、双硫磷、嘧啶磷、特丁硫磷、定虫隆、治螟磷、久效磷、磷胺、溴螨酯、稻丰散、残杀威、氟氰戊菊酯、丁醚脲(宝路)、四溴菊酯、苯螨特、丙烯菊酯、双胍辛胺、三氯杀螨砜、杀虫环、地虫硫磷。
杀菌剂:托布津、稻瘟灵、甲基胂酸、灭锈胺、有效霉素、双胍辛胺、敌菌灵、敌磺钠、恶霜灵。
植物生长调节剂:氟力胺、抑芽唑、2,4,5-涕。
杀螺剂:蜗螺杀。出口欧盟成员国的人参产品在其种植上即应特别注意禁止使用以上
农药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