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到购买种子的时间了,农民种子首先要观看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种子法》第35条规定了标签标注的主要项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对标注项目作了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1、各种商品种子都需要标注的项目,包括: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上地址和联系方式等12项。
2、特殊情况的加注项目,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需要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号、品种审定编号;混合种子需要标注“混合种子”字样和标出产品为哪些品种、哪种方式生产的种子的混合物以及各种种子的比例;包衣种子或
农药拌种的种子需要标注“有毒”字样,并附骷髅头或十字骨等警示标志;转基因种子,需要标注“转基因”字样,注明转基因的成分、转基因生物安全批准证书编号和安全控制措施;进口种子需要标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证书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经过分装的种子要标注“分装单位”名称、分装日期;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当标注杂草的种类、杂草种子的数量等内容。
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是联系以上内容,对种子质量进行比对,以便买到高质量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