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
农药产品除了质量合格外,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也应印制明白。
农药登记时,对
农药标签有严格的要求,规定标签和说明书应该注明
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
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生产允许证或
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尺度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处、应用技巧和应用方法、毒性及标识、要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
农药种别、像形图等内容。分装的
农药,还应注明分装单位。缺乏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说明该
农药产品可能是不合格的产品,应当拒绝购买。
具体而言,要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注意
农药名称。无论国产
农药还是进口
农药,必需有效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及含量和剂型。
2、注意
农药“三证”号。“三证”号指
农药登记证号、生产允许证号或批准文件号、产品尺度号。国产
农药必需有农业部批准的
农药登记证号、生产允许证号、产品尺度号。直接销售的进口
农药只有
农药登记证号;国内分装的进口
农药,应有分装登记证号、分装批准证号和履行尺度号。
农药登记证号分为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对田间应用的
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LS”标识,如LS20071573;正式登记证号以“PD”标识,如PD20080005。购买
农药时可请求经销商出具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核对无误后购置。
3、注意应用范畴。根据需要防治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选择与标签上标注的实用作物和防治对象雷同的
农药。当有几种产品可供选用时,可优先选择用量少、毒性低、残留小、安全性好、防治效果好的产品。在蔬菜、果树和中草药上禁止选用高毒、剧毒
农药。
4、注意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
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应当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现。固体
农药一般以质量单位克或千克表示等。
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生产日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次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现,月、日分辨用两位数表现。只有在有效期内的
农药效果才有保证。有效期有三种表现方法,分别是产品质量保证期限、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根据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判定产品是否还在质量保证有效状态。不购置没有生产日期或已过期的
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