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减轻劳动强度,有效控制田间杂草与农作物争光、争肥、争水等矛盾,在稻田、果园、菜地、庭院等地大量多次施用化学
除草剂,着实在有效控制杂草危害农作物、夺得农产品丰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属功不可没。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由于化学
除草剂的滥施及多年的连续施用,其毒素累积在土壤中,使新的矛盾、新的问题日益显现。笔者曾多次帮农民朋友劳作、交谈及留心观察时就发现,凡是多年施用过化学
除草剂的土壤,不论是水田旱地、还是菜园院落都不同程度存在土壤生物遭到毁灭性打击,如稻田的泥鳅、青蛙,旱地的毒蛇、蚯蚓等;同时很多土壤也因其产生的次生危害引起板结已由“活土”逐渐在向“死土”转化。同时还发现在使用化学
除草剂药效续存期间,虽然相当部分抗性差的杂草除掉了,而生存下来的“优势”杂草由于其耐药性及抗药性相应提高,所以化学
除草剂药效一过,这些“优势”杂草则更“疯狂”地生长繁衍;此外,由于化学
除草剂施用方式不同于其它种类
农药,相对而言对土壤的破坏性和对生态环境影响更大;加上农民安全使用化学
除草剂意识欠缺,致使农作物直接产生药害从而影响农作物整个生长过程使其产量和品质严重下降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理应引起相关部门特别是服务在“三农”第一线的农业技术人员的足够重视、不能忽视和回避这个问题、要正面对待这个问题,要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消除化学
除草剂残毒产生的不利因素。笔者根据45年“三农”工作切身体会和参照外地先进作法认为大力推广“稻鸭共栖”、田间养萍或旱地用谷壳控制杂草生长等“低碳、植保、绿色”作法是一个方向,应作为首选;其次,
农药科研和生产部门应多研究开发生物
除草剂,农民则应尽可能多选择生物
除草剂,以减少长期使用化学
除草剂残毒对土壤的破坏及对农作物的危害影响;再之,相关科研部门应主攻研究针对不同类型
除草剂产生的残毒降解方法,以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