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症施药。
农药的品种很多,特点不同,防治农作物的病、虫、草、鼠的种类也很多,各地差异也甚大,为害习性也有变化,应针对防治对象,选择最适合的
农药品种。自然生物(病、虫、草、鼠)在不同地区的生存环境中,它们的耐药力会有不同程度变化。例如用
溴氰菊酯防治小麦长管蚜虫,在河北省使用有效,而在甘肃却无效,若使用杀螟松则在两地均有效;又如防治水稻白叶枯病的一些药剂,在北方秀区为有效药剂,但用在广东稻区则效果不佳。因此使用
农药之前必须认识防治对象和掌握选择适当的
农药品种,参考各地植物保护部门所编写的书籍、手册,防止误用
农药,达到对症施药的理想效果。
(二)适时施药。施药时期应根据有害生物的发育期及作物生长进度和
农药品种而定。各地病虫测报站、鼠情监测点,要作常年监测,发出预报,并对主要病、虫、鼠害制定出防治指标。如发生量达到防治指标,好应施药防治。施药时,还应考虑田间天敌情况,尽可能躲开天敌对
农药的敏感期。如灭鼠,则需在当地主要优势鼠种的繁殖高峰前,撒施毒饵;
除草剂施用时既要看草情还要看“苗”情,如用芽前
除草剂,绝不能在出芽后用。
(三)适当施药。各类
农药使用时,均需按照商品介绍说明书推荐用量使用,严格掌握施药量,不能任意增减,否则必将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治效果。操作时,不仅药量、水量、饵料量称准,还庆将施用面积量准,才能真正做到准确适量施药,取得好的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