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
农药名称。无论国产
农药还是进口
农药,必须有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及含量和剂型。
农药登记证分为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对田间使用的
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LS”标识,如LS20071573;正式登记证号以“PD”标识,如PD20080005。对于卫生用
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记证号以“WP”标识,如WP20070316。购买
农药时可要求经销商出具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核对无误后购买。 4.注意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
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固体
农药一般以质量单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液体
农药有的以质量单位克(g)或千克(kg)表示,有的以体积单位毫升(mL)或升(L)表示。特殊产品根据其特性以适当方式表示。 5.注意
农药类别。各类
农药标签下方均有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不同种类
农药,公共卫生用
农药除外。
农药产品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有效成分时,其产品颜色标志带应由各有效成分对应的标志带分段组成。
杀菌剂—黑色、杀虫/螨/螺剂—红色、
除草剂—绿色,
杀鼠剂—蓝色、植物生长调节剂—深黄色。
6.注意毒性标志。
农药标签上应在显着位置标明
农药的毒性及其标志,按“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我国
农药毒性分为五级: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不同毒性的
农药产品要有不同级别的标志,同时要用红色字体注明标志所对应的毒性,如: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