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7 22:19 作者:李先生
在园艺生产中,农药、化肥和激素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在确保园艺产品的增产、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很多朋友在实际应用中经常将三者或其中两种混合使用,以提高质量和产量。提醒大家,科学的混合可以起到良好作用,但千万不要盲目的混合,这样不但不会起到积极作用,甚至还会带来危害。下面就跟大家一起看一下农药、化肥、激素怎样混合。 一、混合应遵循的原则 1、混合物不会对农作物产生毒害作用; 2、混合后,能保持原有的理化性状,其肥效、药效均得以发挥; 3、混合物之间不发生碱中和、沉淀、水解、盐析等化学反应; 4、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能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 5、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应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 二、混合注意事项 1、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合,化肥的挥发性、腐蚀性强,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2、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或过磷酸钙混合,否则易产生氨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 3、碱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与敌百虫、乐果、速灭威、甲胺磷、托布津、井冈霉素、多菌灵、叶蝉散、杀虫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合使用,因为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易发生分解失效。 4、含砷的农药(如砷酸钙、砷酸铝等)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否则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化肥与除草剂混合最多,杀虫剂次之,而杀菌剂较少。 1、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铵态氮肥混施,否则会增加氨的挥发。 2、过磷酸钙以及磷矿粉、骨粉等难溶性磷肥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会降低磷的有效性。 3、化学肥料不能与细菌性肥料混用,因为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会杀伤或抑制根瘤菌等细菌性中的活菌体,使细菌性肥料失效。 2、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醋类杀虫剂与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其他化学变化。 3、酸性条件下,2,4—D钠盐、二甲四氯钠盐、双甲脒等会分解。 4、有机硫类(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否则会与铜离子络合,失去活性。 5、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 6、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例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会产生 将农用激素与农药或化肥放到同一个容器内进行混合,并制成溶液,如果没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发生,就表明可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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