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最新肥料报价 |
查看最新杀虫剂报价 |
查看最新杀菌剂报价 |
查看最新除草剂报价 |
查看最新调节剂报价 |
苜蓿会产生一些物质,能使新生苜蓿根尖发生肿胀并能减少根毛的数量,造成幼苗直根损伤,使其无法正常发育,这一现象称为自体中毒。自体中毒还会限制新幼苗吸收水分与营养的能力,使植物易于受到其他应激因素的影响。自体中毒化合物的影响会随着植株年龄、密度及其在土壤中残余量的增加而提高。
由于苜蓿具有自毒效应,再次播种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春播苜蓿的补播可在夏末前进行。
2、建植一年以上缺苗地块在翻耕、灭生后半年补种,二年或以上缺苗地块则翻耕、灭生后一年补种。
3、种植超过2年的地块,若不翻耕补种,补种的幼苗会因无力与老植株竞争阳光和水分而逐渐死亡。
声明:内容来自农学专业学生供稿,仅作为种植技术推广普及,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
耕种帮种植网联系电话1857707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