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用农药通常采用以下4种方式:
1.杀虫剂与杀虫剂混用。两种作用方式不同韵杀虫剂的混用是比较普遍的,各种有机磷杀虫剂都可混用。如乐果具有较强的触杀效能和一定的内吸作用,但无熏蒸和胃毒作用;而甲胺磷除具有触杀和内吸收作用外,还具有熏蒸和胃毒作用,但触杀作用不如乐果强。将这两种触杀剂混用,就能互相取长补短。
2.杀虫剂与杀菌剂混用。可同时防治虫害和病害。如稻瘟净与马拉松、乐果、亚胺硫磷等混用,均有增效作用。
3.除草剂与除草剂混用。可取长补短,降低药量和提高药效,并增强对作物的安全性。如五氯酚钠是灭生性除草剂,对杂草和作物有较强的触杀作用,药效期短,但与除草醚或二甲四氯混合后,就比单独使用时效果好,并且对作物较为安全。
4.农药与化肥混用。在药液中混合化肥喷洒,或在配制的毒土中混合堆肥撒施,既可达到防治病虫害,促进作物生长发育的目的,又可节省劳力。如乐果与少量尿素混合后喷洒黄豆、花生和水稻等。
农药混用时药剂中,如有剧毒药剂,应先配安全的,后配剧毒的。混用药剂中有一种是可湿性粉,先配可湿性粉再配其余药剂。如可湿性敌百虫粉和有机磷乳油混合,要先将敢百虫粉稀释,再用此液去配有机磷。两种可湿性粉混合,要先将可湿性粉混合均匀,再加水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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