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用后药效降低的
农药不能混用许多
杀虫剂和
杀菌剂与碱性物质混合易分解失效或降低药效,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
杀虫剂和二硫化氨基甲酸衍生物
杀菌剂(福美双、
代森锌、
代森锰锌等)
农药碱性条件下会分解,故不能与碱性
农药混用,这些药剂不宜与碱性的石硫合剂、
波尔多液混用。(但
杀螨剂尼索朗具有能与碱性药剂混用的优点,则不在其列)大多数有机硫
杀菌剂对酸性反应比较敏感,混用时要慎重。如:双效灵(即氨基酸铜)遇酸就会分解析出铜离子,不仅降低药效,而且很容易产生药害。一些
农药不能和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
甲基托布津、二硫化氨基甲酸盐类
杀菌剂等不宜与铜制剂混用。二、混用后产生药害的不能混用石硫合剂和
波尔多液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
杀菌剂与铜制剂混用;福美双、代森环类
杀菌剂和碱性药物混用,都会生成对作物产生严重药害的物质,因此不能混用。三、具有交互抗性的
农药不宜混用如
杀菌剂多菌灵、
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四、物理性状被改变的不能混用混用
农药时要注意不同成分的物理性状是否改变,混合后产生分层、絮结和沉淀、乳剂破坏、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的也不能混用。乳油和水剂混用时,可先配水剂药液,再用水剂药液配制乳油药液。一些酸性且含有大量无机盐的水剂
农药与乳油
农药混用时会有破乳现象,要禁止混用。有机磷可湿性粉剂和其他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会下降,容易造成药害,不宜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