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和杂草均属高等植物,亲缘关系十分相近,这就要求
除草剂具备高度的选择性,否则无法在农田安全使用。选择性
除草剂是对某些作物无害而对杂草有害的
除草剂。
除草剂的选择性有些是本身具有的,如敌稗对水稻和稗草的选择;有些本身不具有选择是本身具有的,如敌稗对水稻和稗草的选择;有些本身不具有选择性,但通过合理的使用也能达到安全有效的除草目的,如
草甘膦、克芜踪在玉米田行间的使用。
除草剂在作物与杂草之间的选择性可以归纳为如下6种类型。
(一)位差选择性 利用杂草与作物在土壤或空间位置上的差异而获得的选择性。此类
除草剂本身无选择性,对作物有较强的
毒性。
(二)时差选择性 对作物毒性较强的
除草剂,可利用作物与杂草发芽与出苗期的早晚差异防除杂草。用
草甘膦或克芜踪杀死休闲地内已出苗的杂草,待5~7天后土壤内的
草甘膦或克芜踪已钝化,无除草活性时,再播种作物,就不会影响作物出苗。需要注意的是,此类
除草剂在土壤中失活或钝化的速度受温度及土壤性质等影响。
(三)形态选择性 利用作物与杂草的形态差异而获得的选择性,即为形态选择性。植物叶的形态、叶面结构以及生长点的位置等,直接关系到药液的附着和吸收,所以这些因素常常影响植物的耐药性。
(四)生理选择性 植物的根系或茎、叶对
除草剂的吸收和输导有一定差异。利用作物与杂草的根系及茎叶对
除草剂的吸收与输导的差异而产生的选择性,称为生理选择性。
(五)生物化学选择性 不同植物对某一特定
除草剂的代谢方式和途径有差别。在某些植物体内,
除草剂能被迅速分解代谢为 无活性物质;而在有些植物体内,
除草剂不分解或分解代谢为有活性的物质从而将这种植物杀死。利用
除草剂在植物体内生物化学反应的差异产生的选择性,叫生物化学选择性。
(六)利用保护物质或安全剂获得选择性 一些
除草剂选择较差,可以利用保护物质或安全剂获得选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