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属低毒
除草剂,
草甘膦的除草性质是1971年由美国D.D.贝尔德等发现的,由孟山都公司开发生产的,到上世纪80年代已经成为世界
除草剂的重要品种。
草甘膦的水溶性差,难以直接使用,因开发初期技术有限,没能做得出可令出
草甘膦可直接溶解于水的
农药产品,当时要将
草甘膦加工配制成异丙胺盐、钾盐或钠盐等
草甘膦盐类才能溶解于水使用,才能做出在农业、林业上可以使用的
除草剂产品。
市售的
草甘膦有
草甘膦异丙胺盐、
草甘膦铵盐、
草甘膦等多种形式和多种剂型,其中10%的
草甘膦水剂和41%的
草甘膦异丙胺盐占绝大多数。按照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第1158号公告要求,2012年8月31日前按原
农药登记证、
农药临时登记证生产的
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
草甘膦混配水剂,在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也就是说在今年8月31日之后将不再允许销售含量低于30%的
草甘膦混配水剂。那么,到底41%
草甘膦异丙胺盐与30%
草甘膦有何区别呢?
草甘膦本身是难溶于水的,但是它的盐易溶于水,盐可以有钾盐、钠盐、铵盐、异丙胺盐等。
草甘膦各种制剂的有效成分是
草甘膦酸,属酸性,水溶性差。成盐后水溶性增加,一般可以成铵盐和异丙胺盐、钾盐、钠盐等,最常见的是铵盐和异丙胺盐。
首先从除草效果来说,一般是钾盐稍大于异丙胺盐,异丙胺盐稍大于铵盐和钠盐。
草甘膦异丙胺盐是
草甘膦与有机碱异丙胺进行中和反应得到的盐,更溶于水,其中具有杀草活性的成分是
草甘膦酸。在相同含量的情况下,
草甘膦的除草功能要优于
草甘膦异丙胺盐,但两者的杀草谱和作用机理相同。
再从含量来看,对
草甘膦不同的盐,根据
农药名称国家标准和
草甘膦水剂国家标准,有效成分含量以
草甘膦酸含量计算,有效成分含量为标明含量*(0.95~1.10),
草甘膦异丙胺盐与
草甘膦的换算系数为1.349,即
草甘膦异丙胺盐等于1.349*
草甘膦含量。因此我们可以推算出41%的异丙胺盐,33%的铵盐中
草甘膦含量大约都是30%。目前市售的41%异丙胺盐是用原药配制的,而现在市面上标30%的
草甘膦则是不成盐的。在农业部按
草甘膦名称登记的产品,标示的有效成分是
草甘膦的含量;而按
草甘膦异丙胺盐名称登记的产品,标示的有效成分是
草甘膦异丙胺盐的含量。
但是41%的
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和30%的
草甘膦水剂还是有区别的:
标明41%
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说明产品是
草甘膦的异丙胺盐。
而30%
草甘膦水剂则有以下几种可能:
(1)30%
草甘膦水剂以异丙胺盐的形式存在,类似于 40.5%
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略低一些)
(2)30%
草甘膦水剂以钾盐形式存在,类似于37%的
草甘膦钾盐水剂
(3)30%
草甘膦水剂以铵盐形式存在,类似于33%的
草甘膦铵盐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