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除草剂药害的产生是与
除草剂的特性、作物的敏感性或 耐药性,以及环境条件影响有关,但造成药害的主要原因还是人为 的,即使用不当。 主要有以下几点: (1)超范围使用
除草剂 一般
除草剂产品标签都指明经过农 药登记认定的适用作物,超过这个范围,将
除草剂应用到比较敏感 的作物上,就可能产生药害。 当然有些
除草剂应用到未经登记认 定的作物上也可能是安全的,但一定要在严格试验的基础上才能 大面积示范推广。 (2)施药时期、剂量与方法不当 超过了施药安全期,剂量过 高,施药器械质量差造成施药不均匀等,都有可能产生药害。 (3)使用伪劣
除草剂 由于伪劣
除草剂中含有对作物有害的 杂质而造成药害。 (4)药剂飘移 施药时天气条件差,或未留出足够距离的隔离 带,致使药剂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而产生药害。 (5)误用
除草剂 将
除草剂当成
杀虫剂或
杀菌剂使用。 (6)喷雾器清洗不彻底 特别是喷施过2,4-D丁酯的喷雾器, 如清洗不彻底,再喷施
杀虫剂或
杀菌剂,则易对辣椒产生药害。 (7)药剂残留 前茬使用残留期较长、或活性又较高的除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