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杀灭害虫或控制害虫危害水平的
农药,统称为
杀虫剂。
20世纪30年代前使用的第一代
杀虫剂,都是一些无机或植物
农药,对害虫的杀伤力不强,杀虫谱不广,对人畜的毒性高。1945~1965年期间出现了第二代
杀虫剂,皆为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包括以滴滴涕、六六六为代表的有机氣类,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
杀虫剂。这些
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等多种杀虫功能,有的还有内吸杀虫作用,杀虫谱广。但可因高毒、髙残留、易诱发抗药性等原因而被淘汰。此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期陆续出现了第三代
杀虫剂,即拟除虫菊酯类超高效
农药,其特点是用量低,活性髙,具有强大的触杀和内吸杀卵作用。但这类
农药没有完全解决毒性、环境污染及对天敌与水生生物的杀伤等问题。20坻纪70年代中期至今,出现了第四代
杀虫剂,即非杀生性
农药,包括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保幼激素类似物、蜕皮激素类似物、拒食剂、性信息素等。为了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用于无公害与绿色农产品生产,植物源
杀虫剂和微生物源
杀虫剂的研制也受到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