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即《含腐植酸
水溶肥料标准》(NY1106-2010),其规定了含腐植酸
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和含腐植酸
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水溶肥料技术指标" alt="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技术指标">
水溶肥料技术指标" alt="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技术指标"> 外观:为均匀的液体或固体。
产品类型:按添加大量、微量元素类型将含腐植酸
水溶肥料分为大量元素型和微量元素型。其中,大量元素型产品分为固体或液体两种剂型,微量元素型产品仅为固体剂型。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腐植酸含量≥3%,大量元素含量>20%,水不溶物含量<5%,pH值为4.0~10.0,水分≤5%。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腐植酸含量≥30克/升,大量元素含量≥200克/升,水不溶物含量<50克/升,pH值为4.0~10.0。
大量元素含量指总氮、磷、钾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腐植酸含量≥3%,大量元素含量≥6%,水不溶物含量<5%,pH值为4.0~10.0,水分<5%。
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05%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0.5%。
汞、砷、镉、铅和铬(以元素计)限量指标如下:汞含量<5毫克/千克,砷含量<10毫克/千克,镉含量<10毫克/千克,铅含量<50毫克/千克,铬含量<50毫克/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