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7 03:52 作者:李先生
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农药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在这部法规中,国家对农药的生产、经营主要做了三项的基本规定,因为农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如果使用得当对及时控制和消灭农作物生产中的病、虫、草、鼠害,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就会造****畜中毒、作物药害、农产品和环境污染,因此国家就在农药管理条例中对农药的生产、经营做了三项规定:
1 农药登记制度
一是农药登记制度。什么叫农药登记制度呢?就是说农药的生产企业,包括原料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企业、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都必须要经过农业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农药的登记证,即证号。
2 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第二项制度是农药的生产许可制度。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生产农药,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的农药生产车间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国务院工业产品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农药的生产许可证,或者是生产批准证号。
3 农药质量标准制度
三是农药质量的标准制度。所谓农药的质量标准制度,是指国家对农药产品质量实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的产品主要执行国标、行标和企标,企业生产的产品标准必须要经过国家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标准号。
国家明确规定,凡是没有获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及产品执行标准文件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生产或销售,否则就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行为,那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的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受到经济处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国外进口的农药产品因为没有在国内生产,因此就没有生产批准证和产品标准证,但必须要有农药登记证,因此国外进口的农药它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话,而在市场上进行生产和销售的话,那它也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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