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
农药、激素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在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为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农民在生产中往往将
化肥、
农药、激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进行混合施用。科学合理的混配,能起到提高工效、肥效与药效的目的;盲目地混合,则会失效,甚至造成危害。本文就
化肥、
农药、激素混用时应遵循的原则及混用注意事项作简要介绍,以飨读者。
一、
化肥、
农药、激素混用应遵循的原则
*、混合后,能保持原有的理化性状,其肥效、药效、激素均得以发挥;第二、混合物之间不发生酸碱中和、沉淀、水解、盐析等化学反应;第三、混合物不会对农作物产生毒害作用;第四、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效。第五、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
&n
bsp; 二、
化肥、
农药、激素混合注意事项
化肥与
农药混合 一般而言,固体
农药化肥可直接混用,其要求不甚严格,而固液混合或液液混合则应先考虑混合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因而肥药混合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碱性
农药如
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
氮肥或过磷酸钙混合,否则易产生氨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第二、碱性
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与
敌百虫、乐果、速灭威、甲胺磷、托布津、岗井霉素、
多菌灵、叶蝉散、杀虫菊脂类
杀虫剂等
农药混合使用,因为多数有机磷
农药在碱性条件下会易发生分解失效。第三、
化肥不能与微生物
农药混合,因为化学
化肥挥发性、腐蚀性强,若与微生物
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第四、含砷的
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例如砷酸钙、砷酸铝等若与钾盐、钠盐混合,则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
化肥与
除草剂混合*多,
杀虫剂次之,而
杀菌剂较少。
化肥与
化肥混合 *、过磷酸钙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
肥料混用,否则会降低磷的有效性;磷矿粉、骨粉等难溶性
磷肥也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
肥料混用,否则由于土壤中的有机酸被中和,使难溶性
磷肥更加难以溶解,作物无法吸收利用。第二、钙镁
磷肥等碱性
肥料不能与铵态
氮肥混施,因为碱性
肥料若与铵态
氮肥混施,会增加氨挥发,降低损失。第三、化学
肥料不能与细菌性
肥料混用,因为
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若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混合,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细菌性
肥料失效。
农药与
农药混合
农药与
农药混合是个较复杂的问题,并非所有的
农药都能混合,在混合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在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醋类
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
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第二、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
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
农药混用。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
杀菌剂、2,4—D盐类
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因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第三、微生物源
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
杀虫剂不能与
杀菌剂混用。第四、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第五、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与
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
杀虫剂混用。
激素与
农药、
化肥混合 鉴别激素能否与其他
农药、
化肥混合,其*简单的方法是将农用激素与
农药或
化肥放到同一个容器内进行混合,并制成溶液,如果没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发生,就表明可混合使用。(省农科院土肥所) 作者:李昱 李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