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药时的防护服工作服是指在操作人员居住地区一般都能得到并便于穿着的服装,不包括
农药标签上所要求必须配备的特别防护设备。对工作服的要求有如下七点:1、穿着舒适,但能在工作时充分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2、工作服的最低要求是,在从事任何施药作业时,工作服必须是轻装而能覆盖住身体的绝大部分,即一件长衫、一条能罩住腿的长裤、一双鞋和靴。如喷洒高大作物时还须戴一顶宽沿帽。3、大多数工作服都是棉纺织品或棉纱与聚脂或其他材料的混纺织品。不论何种材料,必须在穿着舒适的前提下尽可能厚而重。因为工作服越厚、重,越能阻止
农药的穿透。重,是指服装不可随风飘拂而要能贴护在体躯上。4、施花人员不得穿短袖衣和短裤。FAO的准则和指南中指出,热带地区有些国家的民族服装恰恰是比较符合要求的施药人员工作服,此类服装本来就是要求把全身遮盖起来,因此可以充分加以利用。5、必须坚持在施药后随即把工作服清洗干净,因为此类服装的材质都是比较容易吸收
农药的。6、工作服不得有破损。7、使用手动喷雾器械时,喷雾器的渗漏会造成接触部分工作服大量吸收药液,因此必须在工作服上身套一只塑料袋。二、其他防护设备(一)、防护手套在倾倒
农药制剂、混合稀释药液和灌注药液时,必须穿戴防护手套。手套应由丁基橡胶、聚氯丁橡胶、聚氯乙烯或丁基橡胶制作。工作中的手套不可触摸身体的任何暴露部分,特别是眼睛和脸面部。可以多次使用的防护手套,在脱下前必须首先清洗干净外表,然后才允许脱下。(二)、脸面部防护设备简单的透明防护面具,类似电焊工使用的护目面盾,是一种很有效的脸面部防护工具。呈弧形的垂直面盾的上端额部须用弹性泡沫衬垫,使面盾离开额部25毫米,下端须达到颌部以下100毫米左右。面盾使用后必须产立即用清手洗净,才可收回存放。使用粉剂时,由于粉粒的飘扬行为,面盾的防护效果不好,必须改用能同时保护鼻腔与口腔的防护口罩。(三)、防护服在工作服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情况下,应加用防护服。防护服也必须象工作服一样随时清洗干净再存放。(四)、防护靴防护靴应用橡胶等非吸收性、易清洗的材料制成。其他吸收性材料如布、帆布、皮革等材料均不可采用。防护靴的靴筒高度至少应达到膝部以下,能把小腿部完全保护起来,不带里衬。穿用时,必须让工作服或防护肥的裤筒罩在靴筒外面,这样可防止
农药进入靴筒。(五)、围裙在量取
农药或配制喷洒药液及清洗施药工具时,必须穿戴围裙。围裙必须能遮盖住身体前面从颈部至膝部的全部躯体。围裙可以用聚氯乙烯、像胶制造,或用聚乙烯制造的一次性围裙。